明治四十二年法律第二十二号(立木ニ関スル法律)明治四十二年法律第二十二号 第10条 第二条第三項、第三条、第四条、第五条第一項、第六条第一項、第二項及第四項、第七条、第八条並ニ第九条第一項及第三項ノ規定ハ先取特権ニ之ヲ準用ス